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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加缪的荒谬说开去

      今天开始看加缪的西西弗神话,先以为是神话结果是一本哲学随笔,而且上来第一篇就是讨论自杀。真的是冥冥中,之前在清华听到过关于王国维的讲座,开篇讲的也是自杀。当时听过我就同意里面说的关于自杀是哲学第一命题的说法。但是我今天不想谈论自杀,我想谈论的是那个心,从荒谬引起的那个心。中国人将修心,这心修的是要有个方向的,那个方向就是目标,这时我想说的是,但就对人来说,目标究竟有没有用?人一旦有了目标就意味着有了标准,就有了所谓的“观”,那么这个观对于人本身究竟有什么意义?其实我不想说那是个心,我更愿意形容它为一个盒子,当你向这个盒子投入一个东西的时候他会反馈给你一个结果,这一进一出就是盒子的作用。加缪说荒谬是主观的,是随着人的死亡而终结,那么我想到的是这样的一种荒谬对于人本身有没有意义?这样一个评价荒谬的标准对于人类来说有没有意义?标准带来的是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又是根源于文化,文化来源于历史,那么当人之初的时候究竟是怎样一个动作让人有了今天的生活状态?

      我不想说什么励志的话,但是我觉得这样的一套标准,当然每个人心中是不同的,是没有意义的。我更倾向于这样的想法,因为对于人来说,先抛开时代背景,生存的意义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虽然我也不知道答案,但是我认为应该不是被束缚进一个标准里面,这个标准给人们设定了一个目标,叫做自我实现,这是骗人的,什么叫自我实现?这里面包含着一个标准,尽管各人不同,但始终包含着一个标准。这样一个标准,或者说一个价值判断,你根本不能确定是不是你想要的,而且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根本就弄不清楚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强加”给我的。
 
      当有人谈论有没有普世价值的时候,我总在想,价值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他对于人的存在究竟有什么作用?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康德的理性,理性的意义在哪里?再深一层意义的意义在哪里?意义究竟有什么用?意义究竟是什么?

      所有一切的科学也好神话也好对于生命来说有什么关系?也许它只能改变生命生存的“形式”而不能改变内容,由此观之,一切对于死亡来说都是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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